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
大洋新闻 时间: 2010-10-01 来源: 广州日报
为确保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户外广告规范、合法、美观,展现广州良好的城市风貌,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19日期间,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户外广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对象 包括特定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广场、建(构)筑物本身及其外立面,公共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和机场等交通枢纽内部和外部,公共汽车车身,以道旗(刀旗)、喷画、灯箱、霓虹灯、LED(发光二极管)大屏幕及其他电子显示装置等为载体的广告。
二、控制时间 2010年11月1日至12月19日。
三、控制区域 (一)七大亚运城市景观及其周边区域。 1.白云国际机场内部及周边区域。 2.花园酒店区域。 3.天河城市新中轴线区域。 4.珠江两岸区域。 5.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部及周边区域。 6.大学城内部及周边区域。 7.亚运城内部及周边区域。
(二)场馆及其周边区域。 1.广州市内的49个比赛场馆及其周边区域。 广东奥林匹克游泳跳水馆、广东奥林匹克中心射箭场、广东奥林匹克中心棒垒球场、广东奥林匹克中心曲棍球场、广东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广东奥林匹克中心射击馆、广东奥林匹克网球中心、亚运城体育综合馆、亚运城沙滩排球场、大夫山自行车(山地)赛场、九龙湖高尔夫球会、大学城广州大学体育馆、广东体育馆、广东省人民体育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板球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体育馆、广州体育学院体育馆、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馆、大学城广东药学院体育馆、广州棋院、广州马术比赛场(从化)、广州体育馆、广州飞碟训练中心(增城)、广州自行车轮滑极限运动中心、海珠体育中心、花都体育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体育馆、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场、黄村体育基地、黄埔体育中心体育馆、黄埔体育中心体育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体育馆、广东国际划船中心、南沙体育馆、广州国际体育演艺中心、天河棒垒球场、天河大世界保龄球馆、天河体育馆、天河游泳馆、天河体育场、天河网球学校、大学城铁人三项赛场、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体育场、番禺英东体育馆、番禺英东体育场、越秀山体育场、增城荔城龙舟比赛场、增城体育馆、大学城中山大学体育馆。
2.广州市内的17个独立训练场馆及其周边区域。 广东重竞技馆、中大体育场、中大田径场、华师体育场、华师游泳馆、广工体育场、广外体育场、广药体育场、广大体育场、广中医体育场、广中医体育馆、市羽毛球中心训练馆、燕子岗体育场、工人体育场、市八十六中、广州体职院训练基地、番禺体育训练基地(东涌中学、番禺中学、市桥二中、番禺体校、化龙中学、仲元中学、石楼中学、南村中学、禺山中学、番禺执信中学)。
3.非竞赛场馆(群)及其周边区域。 (1)天河体育中心内部及周边区域。 (2)广州火车东站内部及周边区域。 (3)广州星河湾酒店内部及周边区域。
(三)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南站内部及其周边区域。
(四)靠近场馆的城市主要商业区及其周边区域。
天河体育中心商业区(包括天河城、正佳广场、广百商场、体育东路、体育西路、天河南一路、天河北路)、中华广场商业区(包括中华广场、流行前线地下商城、地王广场、陵园西通讯专业市场)。
(五)通向广州市内49个比赛场馆和部分非竞赛场馆(群)的主要道路。 1.通向广州市内49个比赛场馆的主要道路。 齐乐路、云城东路、东华南路、东湖西路、东川路、东华西路、较场西路、东湖路、大沙头路、大沙头四马路、沿江东路、二沙桥、大通路、砥柱街、吉祥路、应元路、云山南路、横枝岗路、丰乐北路、护林路、镇东路、南洲路、东晓路、仲恺路、山前旅游大道、G105(105国道)、龙虎路、龙塘北路、钟港大道、红旗路、米岗中路、迎宾大道、公益路、宝华路、茶园路、云山大道、体育路、南沙大道、亭角立交、京珠大道南、凤凰大道、坦尾村新修路、街北高速、白水寨大道、荔新公路、S119(119省道)、G324(324国道)、雁塔大桥、增江大道、教育路、广惠高速、北三环高速、东环路、光明北路、繁华路、市广路、钟屏路、西环路、禺山西路、番禺大道、汉溪大道、碧江路、佛陈公路、魁奇路、岭南大道、东环高速、大观路、科学大道、开创大道、长兴路、科韵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江燕路、德兴路、德信路、汇景大道、福德路、南城路、龙岐路、市良路、沙湾路、金山大道、东二环辅道、化龙大道、盛龙路、德才街、东涌路、长堤西路、石清路、市莲路、二中路、金光大道、沿江路、荟心路、水厂路、大沙地东、大沙地西、仙村大道、G106(106国道)、鹤边路、市南路、紫荆二街、X302(302县道)、莲港大桥、港口大道、童心路、下塘西路、白云大道、小北路、镇海路、麓湖路、恒福路、恒安路、温南公路。
2.通向以下非竞赛场馆(群)的主要道路。 (1)总部酒店(花园酒店):环市路、东风路、先烈路、建设大马路(及建设二、三、四、五、六马路)、淘金路、华乐路、东濠涌高架。 (2)白云国际机场:北二环高速。 (3)广州火车东站:林和东路、林和中路、林和西路。
(六)城市主干道。 京珠高速、中山路、黄埔大道、临江大道、阅江路、新港路、人民路、解放路、广州大道、新光快速、江海大道、江南大道。
(七)设置亚运场馆专用车道的道路。 环市中路、环市东路、天河路、中山大道、华南快速、广园快速路、车陂路、南环高速、南沙港快速、清河东路、京珠高速、东二环高速、奥体路。
(八)以下公共汽车车身和车厢。 1.亚运场馆专线公共汽车车身和车厢内部。 2.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火车东站、花园酒店、广州星河湾酒店、天河体育中心、大学城、亚运城及其他亚运比赛场馆为始发站或终点站的公共汽车车身。
(九)上述(一)至(四)周边区域内的公共汽车站。
(十)上述(一)至(四)周边区域内的地铁站。
(十一)具体控制范围。 1.道路的控制范围为道路两侧向外各100米的范围(在遇有十字路口或与其他道路平行交叉或立体交叉时,应在该交点处向不属主要道路的其他道路、立交路、匝路、引桥等的双方向各控制500米的范围)。如果在视野(指站在道路两侧的视力正常的成年人视力所及范围)内存在突出的高层建筑、较大的广场或公园、重要的车站或交通枢纽等,不论是否在上述控制范围以内,均应予以个别控制。 2.周边区域控制范围是指至少控制至场所最外侧安保线向外辐射500米。对无安保线的场所,周边区域控制范围则指该场所产权或所有权确定的边界向外辐射500米。如果在视野(指站在道路两侧的视力正常的成年人视力所及范围)内存在突出的高层建筑、较大的广场或公园、重要的车站或交通枢纽等,不论是否在上述控制范围以内,均应予以个别控制。 3.亚运专用车道方案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方案为准。
四、具体要求 控制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资源只能用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公益广告及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的广告宣传,禁止非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进行广告宣传。 在按照本市有关城市规划禁止设立户外广告的区域内,禁止出现任何广告宣传。
五、处理措施 控制区域内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户外广告,应由设置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转换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换为亚运会(亚残运会)公益广告或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广告;逾期未转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强制转换或覆盖。 控制期间,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发布广告内容不符合本通告规定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2.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穗府〔2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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